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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不轻言 | |
发起人:默默地守望者 回复数:0 浏览数:4749 最后更新:2009/1/12 17:56:10 by 默默地守望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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默默地守望者 发表于 2009/1/12 17:56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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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不轻言 《圣经》里说:爱邻如爱己。怎么做得到?还不如知邻如知己。能知,能理解,就很不错了,国与国之间也就不会起硝烟了。
“我爱你”这句话,在我们的一生当中,差不多总有一次听到的机会,也总有一次对别人说的冲动。那一瞬间,犹如火山爆发,石头开花,枯树发芽,久旱逢雨..... 第一次说,第一次听到,是不能忘记的,也是值得在心上刻碑纪念地。听得多算不上幸运,说得多却多半可悲。 “我爱你”,那么重的千金之诺,怎能轻易出口?一旦说出来,你就等于对另外一个人,许下了将来的日子,许下了你的青春梦想六亲眷属,你的一切都要和另一个人分享。 “我爱你”只是上半句,应该还有下半句的,完整的一句话应该是:“我爱你,你可愿意和我共度今生?” 所以这句话,要在求婚时说出来才算美好合适,在婚礼上重复一遍才算当众敲定,在两个人携手走过一生后,才算功德圆满。 然而,这句话不是说得太早就是太晚,而且前半句一样,后半句版本却千差万别,各有不同。 “我爱你,却不能叫人知道。” “我爱你,但不能和你结婚。” “我爱你,可还是分手比较好。” ...... 说的人挖空心思,听的人悲怒惊恐。 因为有上半句的铺垫,下半句的转折才不显得那么突兀;因为有上半句得粉饰,下半句的实施才不那么难看。 被这样“爱”过的人事后会怎样想?也许上半句说出,下半句没出口之前,得个急症猝死,到成全了一桩浪漫传说。 男女之爱是有条件的,总有那么多条件,而条件又在时时起着变化,“我爱你”的下半句,就是永远是个未知数。所以基督教婚礼中男女双方手按《圣经》起誓:“无论贫富贵贱,无论健康疾病......你都愿意吗?” 人人都会说愿意。说了以后再反悔,无妨。据统计数据,反悔得越来越多。昔日的恋人就这样的奔东西,“我爱你”三个字,消失了“我”、“你”两个,只剩下中间那个“爱”字孤零零的。 无条件的爱,只有父母对子女,甚至不惜牺牲生命。反过来,子女对父母,就差了许多,最孝顺的儿女,也不会厮守在父母身边,等父母死了却号啕大哭,因为“世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”。 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哪个更重要?很难说清。事实却是,爱你的人总是被你慢待,你爱的人却多半会忘了你的名字和长相。 等你青春不在,等你心智成熟,当你情感独立,你自然会发现还有一种比从前的爱更炙烈的激情。你可以面对世界无声宣布:“我爱你。”这句话自然也有下半句,“因为这样让我感到幸福”。 然后用你当下的分分秒秒去付诸行动,去帮助别人,把爱献给最需要帮助的人,于黑暗中,化作光明;与饥寒中,普及衣食;与歧路中,引领向导…… 无人嫉妒,无人可以把这份爱从你手中抢走。 不要那欲望的金苹果,不再在轮回中纠缠,不再吃饱了还感到时时饥渴,跳出造物主的陷阱,你将获得永生,但你并不为了永生……这世界什么也不缺,除了爱。但是,爱不轻言。 |